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的《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教〔2007〕92号)以及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粤教助办函〔2017〕48号)文件精神, 经学生本人申请、各辅导员审核上报,学院审批,现将我院2017年拟推荐参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,日期从11月14日起,至11月17日结束,如有异议请实名与学院负责奖助贷工作老师联系。
电话:020-879853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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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杨老师
2017-2018学年威斯尼斯人5845cc拟推荐参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见附件